政策制定影响医药产业走势

来源:    日期:2010-06-18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于明德  会长

  我一直认为,决定中国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第一位的要素既不是资金,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人才,而是政策。

  刚刚过去的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在整体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背景下,医药行业的销售额和利润增长仍比其他行业要好。最主要的原因是宏观政策得当。此外,医药行业的特点是市场主要源于内生性增长,药品销售95%以上依靠国内市场,因此,受金融危机影响比较小。相关政策也平稳,保证了国内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在医改的过程中,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创造良好环境。在坚持政府责任主导前提下,更多采用市场经济手段来解决各种困难。

  取消医院药品加成收入后,需要政府增加投入来弥补医院运转资金的不足,或适度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或给医院一定的药事服务费补偿。仅此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落实“管办分开”,给医院新的改革平台和自主经营权,促其建立新的体制和机制。

  回顾政府出台的指导和规范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确实对产业的发展起到很好的作用。比如卫生部规定,医疗机构买药之后60天内要给药厂付货款。这项政策可以沿用到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为了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应该规定,凡是中标不生产的企业要通报,连续警告几次拒不改的取消投标资格;凡是拿到配送资格不按要求、不按质量、不达到服务标准按时配送到位的,下次取消它的配送资格;凡是用了药超过60天不付款的医疗机构,也要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应降低医院评级。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一定要兼顾需要与可能,即目录制定要服从支付能力,目前,遇到一些困难,特别是转移支付比例比较大的省份,比较困难的西部地区压力也比较大。

  基本医疗应该先有一个病种目录,基本药物目录与基本医疗病种目录相配套,把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的边界弄清楚,任务就明确了。现在的基本药物口子太大了,像重症肌无力、帕金森氏病、癌症等不能列入基本医疗。另外,各省在制定本省基本药物的报销标准时,没必要攀比,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渐进式提高才可行。

  我希望在制定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施方案时,政府还要科学制定中标指导价并限定浮动比例,制订指导价是国家价格管理部门的权限,制订浮动比例也符合《价格法》的要求。

  在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配送方面,政府不要强行指定配送企业。配送关系是中标生产企业和商业流通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而且中间很多情况政府难以干预。行政权力强行干预市场结果会很不好。如果今年政策比较平稳,落实基本药物政策不出现较大的偏差,今年医药产业应该有一个鼓舞人心的发展。

                                                                          (2010年4月25日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