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贵单位申请成为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的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的申请材料收悉。按照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章程规定,协会发函征求了各会员(理事)单位意见,同意华润医药等三家成为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从批准之日起,请按协会章程规定行使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附:同意成为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及常务理事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推荐常务理事姓名 |
单位职务 |
1 |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
刘国胜 |
副总裁 |
2 |
通用技术集团医药事业本部 |
高渝文 |
总经理 |
3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于洪儒 |
董事长、总裁 |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