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3-1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医药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增加行业标准的有效供给,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药企协字[2022]9号),我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围绕医药领域的发展需求,聚焦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体现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2.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满足市场需求。

3.重点支持先进制造技术和装备、绿色制造、智能制造、产业链高端配套产品、质量提升及其他方向的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1.不得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冲突。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2.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3.申报单位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已经做好制定标准的前期工作;

4.项目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应用的条件;

5.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具备一定标准化知识,熟悉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负责;

6.协会会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非会员单位及个人也可向协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需填写《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inglianhui_lj@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形式报送至协会;

2*.申报单位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协会;

3.申报单位编制标准草案,标准模板可参考附件2,标准草案电子版报送至协会;

注:*为必需项。

4.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等审核工作;

5.评审通过后批准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发布立项公告;

6.立项批准后,申报单位按《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附件3)规定,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四、申报时间: 2023年7月31日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晶,010-63976737-813,jinglianhui_lj@163.com

             裴高鑫,010-68004156,cpema2009@126.com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

 

附件:1.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2.团体标准模板

          3.《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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