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公益性, 惠及9亿人 —— 陈竺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来源:    日期:2012-06-25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确定了“十二五”期间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思路。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要求是什么?“以药补医”机制怎样破除?如何提升县域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让百姓受惠?卫生部部长陈竺15日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全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问: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为何选择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入手?

  答:“十二五”医改规划提出,要把县级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县级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直接服务9亿多人民。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是缓解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县级医院率先推进改革,可以为整体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探索和积累经验,为城市大医院改革创造条件,带动乡村医疗卫生的协同发展,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效。

  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

  同时,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问:在破除“以药补医”、改革补偿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意见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具体来说,需要多部门配合:要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作用,推行总额预付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改变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合理施治;要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合理提高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要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建立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要全面落实和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

  提升县域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问: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意见提出了哪些思路?

  答:意见提出采取综合措施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第一,要做好医疗机构的规划建设,在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第二,要提高技术服务水平,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专科,以及近三年县外转诊率较高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第三,要加强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第四,要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第五,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执业。发挥县级医院的辐射作用,带动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第六,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改善服务态度,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