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批准证书有关内容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0-02-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审批工作,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批准证书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注册申请表及批准证书式样见附件。

  

  附件:1.进口保健食品变更申请表

   2.进口保健食品变更备案表

   3.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4.进口保健食品变更批件

   5.进口保健食品再注册凭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