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伤软膏等48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2-08-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治伤软膏等48种药品(化学药品8种、中成药40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转换的48种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予以发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附件:1.转换为非处方药的48种药品名单
   2.治伤软膏等48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