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医改方案综合评述之三

来源:    日期:2010-10-12

  国家《医改方案》就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出的要求如下:“加快农  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  用,用3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  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  质量。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分  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此  基础上,国家《医改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出发,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  全提出了具体举措。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国家《医改实施方案》要求:①三年内建设 2000 所左右县级医院,使每个  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达到标准化水平;②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标准;③2009 年,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 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  再支持改扩建 5000 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 1-3 所;④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  室建设,三年内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⑤三年内新建、改造 3700 所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 1.1 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央支持困难地区 2400 所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⑥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基层医疗机构。     

  有 20 个省医改方案将国家要求具体化,包括:河北、山西、陕西、云南、  宁夏、重庆、甘肃、新疆、福建、江西、湖北、海南、河南、内蒙古、吉林、辽  宁、四川、西藏、浙江、天津。这些省份在建设县级医院、建设乡镇卫生院、扩  建乡镇卫生院、建设边远地区乡村卫生室、新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方面提  出了符合各省实际的量化计划,其他举措则与国家基本保持一致。     

  有3 个省(江苏、北京、湖南)方案在具体化国家要求的同时,在资金的来  源、调配、使用上提出了新的思路。江苏方案明确资金来源,要求利用国债项目  资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同时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北京要求规范公用经  费项目与补助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收支两条  线”和绩效考核制度,有效运用财政手段,鼓励和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  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医疗水平。湖南计划通过政府集中采购配  置基本医疗设备,并设立购置设备的资金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所10 万元、  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 5 万元、乡镇卫生院每所 10 万元、村卫生室每个 5000 元。      有2 个省(安徽、贵州)在具体化国家要求的同时,探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实行一体化管理。安徽方案计划制定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  意见,大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贵州计划在有条件的地方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实行一体化管理模式,原则上以3 万居民为单位或以  街道办事处(镇)所辖范围为单位规划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医疗资  源重组。     

  有3 个省(广西、广东、山东)的方案除具体化国家要求外,提出了加强中  医的举措。广西计划 90%的乡镇卫生院、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  广东计划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  的作用,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有规范化的中医科和中药  房,并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和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山  东要求3 年内90%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并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      

  黑龙江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并计划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  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  道补偿。这是非常具有特色的。事实上,在全国各地,目前存在着一种将城乡社  区卫生服务体系全盘国有化的倾向,或者至少各地政府财政“补供方”的资金向  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从而使所有面向社区的民营医疗机构遭遇到前所  未有的不公平竞争环境。如何应对这一新的局面,唯有黑龙江省的医改方案给  予了正视,并提出了值得肯定的探索之道,而其他各省对这一问题的严重性缺  乏清醒的认识。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国家《医改实施方案》要求:①制定并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  招聘执业医师计划,三年时间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  培训医疗卫生人员36 万人次、16 万人次和 137 万人次;②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  援农村制度,每所城市三级医院要与 3 所左右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  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③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采取到  城市大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④  落实好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  上的政策;⑤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 2009 年起,对志愿  去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  学贷款。      

  有 18 省与国家要求基本一致,且均具体化了本省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  员培养数量,包括:江苏、河北、山西、陕西、云南、新疆、广东、福建、湖南、  湖北、海南、吉林、辽宁、青海、山东、西藏、四川、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