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2008年医药产业政策法规和重大事件回顾(二)

来源:    日期:2009-04-27

  一、金融政策和资本市场(货币政策、信贷、汇率、利率、税率、投资并购重组)

  1、〈〈进一步扩大内需 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国十条”、扩大内需”、“4万亿”)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10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紧急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安排新增1000亿元中央政府投资工作。

  一、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   

  五、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六、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支持服务业发展。实行扩大内需政策,把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作为新的动力源,加大对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七、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九、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十、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对重点工程、“三农”、中小企业和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

  初步匡算,实施上述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

   

  2、〈〈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金融30条”、宽松货币政策、“国十条”实施措施)

  2008年1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08〕126号)。

  〈〈意见〉〉分为九大部分30条内容。意见表示,将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一、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

       (三)发挥市场在利率决定中的作用,提高经济自我调节能力。增强贷款利率下浮弹性,改进贴现利率形成机制,完善中央银行利率体系。按照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二、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满足合理资金需求

      (四)加强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发展。加大对民生工程、“三农”、重大工程建设、灾后重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区域协调发展的信贷支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同时,适当控制对一般加工业的贷款,限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

      (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七)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信贷业务。将进出口银行的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优惠利率适用范围,扩大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出口产品。允许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出口融资业务中的积极作用。

       (八)加大对产业转移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发展针对产业转移的信贷产品和审贷模式,探索多种抵押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优先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国内过剩产能向境外转移。

     三、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股票市场运行,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完善中小企业板市场各项制度,适时推出创业板,逐步完善有机联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市场效率,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力。

        (十三)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四、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十六)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和养老实体。提高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五、创新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十七)允许商业银行对境内外企业发放并购贷款。研究完善企业并购税收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六、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二十二)改进贸易收结汇与贸易活动真实性、一致性审核,便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加快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简化手续,实现贸易外汇管理向总量核查、非现场核查和主体监管转变。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将一般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从10%提高到25%,对单笔金额较小的出口预收货款不纳入结汇额度管理。调整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发生额规模,由原来不得超过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额的10%提高为25%。简化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外资企业集团实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扩大人民币在周边贸易中的计价结算规模,降低对外经济活动的汇率风险。

  八、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增强金融业促进经济发展能力

       (二十六)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调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经济增长。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的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部门,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等方面的外汇资金需求,通过进出口银行提供优惠利率进口信贷方式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