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患关系调查:满意人 不满意钱

来源:    日期:2012-02-06

  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和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进行的医患关系调查研究近期完成,调查时间横跨本轮医改的整个进程,并覆盖到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主持此项调查的北京大学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邱泽奇指出,当前的医患冲突是发生在医方和患方两个群体之间,而非医生和患者个人之间。

  “现有制度安排产生的高药价、高检查费、高就医总费用等问题,是造成两个群体发生利益冲突的根本原因。”邱泽奇如是说。

  来自专题调查的结果,对医生、护士、医院的满意度分别是94.6%、93.5%和79.8%;卫生服务调查的结果则显示,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57.5%;在满意度调查中,就医总体满意度则为60.3%。

  记者:这个结果确实与我们的主观感受不太一样,能解释下吗?

  邱泽奇:如果我告诉你具体的满意项目,你可能会更加意外。满意的前三项为设备条件、取药的便利程度和检查的服务态度。实际上,从调查数据看,包括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就医环境、就诊便利程度等项目的满意度都在70%以上。

  不满意的地方则都与钱有关。调查数据来源跨度有三年,但不满意的项目都是药品价格、就医总费用、检查费用,比例在50%上下浮动。而在这段时间里被认为变差的排前三位的是降低就医费用、改善报销方式、提高报销比例。

  从调查的整体来看,患方尽管对药物价格、医药费用不满意,但是对医生、护士等人员是满意的。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总结了一个医患关系的定义,即患者及其家属在就医过程中与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之间发生的特定关系。你可以看到,在这组关系中,并不是医生与患者两个个体,而是两个群体。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把他们称为医方和患方。医方主要包括制度、机构、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患方则包括患者本人、家属、监护人、单位。

  如果有了群体和个人两个层次的区分,前面提到的矛盾就可以解释。患方不满意的内容并不是医生、护士等人员,不满所涉及的费用问题,来自制度机制和相关机构。

  也就是说,医患冲突的本质是在既有制度安排条件下,医方和患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很不幸,由于医护人员是医疗体系的窗口,这种就演化成了人际关系层面的直接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