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三国”分久必合

来源:    日期:2011-09-06

  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所造成的巨大内耗和时间成本的增加阻碍了中国医改的进程。

  “中国政府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要实现逐步整合统一。”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在第五届中欧社会保障高层圆桌会议上释放了一个逐步结束医疗保险制度“三国时代”的信号,立时引发热议。

  尹蔚民在会上强调,“要推进各类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与衔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基本医疗保险要逐步实现地市级统筹和省级统筹,实现社会保险权益在全国范围内的无障碍转续和累积计算,从体制上消除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障碍。”

  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教授是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之一,在此次论坛上他专门就分步实施“三元合一”做了报告。他认为,目前医疗保险被人为地横向分割成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和农村合作医疗三元架构,纵向分割成县级、市级、省级三级统筹单位。在人员流动成为一种社会常态的情况下,这严重影响了各类流动人口跨地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且形成了医疗保险水平的社会阶层和地域的不均衡。但是,由三元到二元再到一元的医疗保险架构统一之路究竟要走多远?可以明确的是,任何试图一蹴而就的想法都是不切实际的。所以他认为,从多元架构的医保体系迈向统一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必须是渐进的、分阶段的和积极稳妥的。同时,医疗保险模式必须完成以医疗为主转向以全民健康保险为主,从区域性转向全国性的内容扩展。根据这样的总体设想,研究项目把“三元合一”目标从2008年到2049年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横向“三元到二元”:即在2012年以前实现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民的目标,同时要积极推动城居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并轨。在统筹层次和管理经办上,统一为地市级统筹经办,为下一步整合奠定基础。

  第二个阶段,纵向“三级到二级”:到2020年为止,在纵向规划上,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到省级水平,建立区域性(省级)的国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区域(省域)范围内的制度整合及待遇公平。

  第三个阶段,完成纵向与横向的“三元合一”:从2020年到2049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纵向上的医疗保险基金全国统筹,横向上完成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农村合作医疗的并轨,建立全国统一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让全体国民公平地享有医疗保险制度。

  直接参与了《社会保险法》起草审议过程的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彭高建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制度合并,《社会保险法》的制定成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最终没有得出结论。二者整合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目前中国的管理体制过于分散,这就为医疗保险管理效率和资源整合设置了不小的障碍。所以,要解决二元合一的问题,必须先从改革机构设置和整合资源的角度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