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鼓励“新农合”牵手商业保险

来源:    日期:2012-03-01

  卫生部表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将更多地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其中,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引起市场关注。

  2月27日,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司长杨青在介绍今年新农合工作要点时指出,将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试点工作。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推动形成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

  “今年开始要在部分地区探索新农合基金拿出一小部分钱来,比如3块钱,作为大病的补充医疗保险。”杨青说,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在试点,比如西藏,是“拿出了10块钱买重大疾病的商业保险”。

  在业内人士看来,鼓励新农合牵手商业保险可谓一举多得。不过,目前新农合与商业保险采取的契约方式,主要由后者自负盈亏,“未来要进一步推进试点,还有待完善”。

  至于新农合基金的流向,杨青表示“未来希望90%的新农合基金流向县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