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局想扮演好“教练员”角色需真正独立运营

来源:    日期:2011-08-05

  7月28日,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正式挂牌。新成立的医管局将专职统管22家市属公立三级医院,代表政府——公立医院的出资人——“管人、管事、管资产”。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称:这“标志着北京市医疗卫生管理正式实现‘管办分开’”。

  早在一年前,北京就传出要组建医管局。此后,公众对此颇为期待:卫生局既办医院,又管医院,既是“教练员”,又是“运动员”,弊病丛生,理当“管办分离”。在苏州、上海、无锡等地,五六年前就成立了医管局。这次终于轮到首都北京,岂非一道医改的曙光?

  但是,北京市此举距离真正的“管办分开”甚远。这是因为,北京市医管局不过是市卫生局的二级局,局长也由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兼任。这种架构下,医管局到底能有多大用?要知道,上海市负责管理医院的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江苏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都独立于当地卫生局,而成都市医管局则与市国资委合署办公。

  这一点,丁市长也坦然承认。他说,由于北京医院隶属关系复杂,有市卫生局管的,有卫生部管的,也有军队和中央部委管的,目前医管局只能管市属医院,还不是真正的“管办分开”。他还说,目前的医管局相当于“教练员”,介于“裁判员”(卫生局)和“运动员”(医院)之间,负责规范、管理“运动员”,并提升其服务水准。

  按官方的说法,今后,北京市卫生局将承担管理职能,负责医疗卫生行业准入、规划、标准、监督等职能;而医管局则代表政府承担出资人职能,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服务模式、学科建设等;同时,市属公立医院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衡,推进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改革。

  这是一个貌似完美的医院管理架构。问题是,这个多出来的“教练员”管用吗?

  按现有定位,北京医管局今后将负责市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指导医院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等,也即“管人”、“管事”、“管资产”。但这三项职能,医管局短期内注定难有大作为。

  先看“管资产”。中国的公立医院,所谓“公立”二字早已有名无实,如丁向阳副市长所言,目前北京市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工资总额中,财政拨款只占10%左右,90%的工资、奖金和津贴得靠自己挣。其实,除了工资、奖金,公立医院的其它开支也大抵如此。也就是说,政府只掌握着公立医院10%的资源分配权。既如此,说要管资产,岂非奢谈?

  再说“管事”和“管人”。当前,公立医院被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工资、社保、福利等都要按事业单位执行,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管理,更多体现为没完没了的例行检查和医疗服务价格的行政管制。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负责人的任免上,拥有很大的发言权。

  问题在于,有了新的医管局,上述格局会有所改观吗?如果答案为“否”,那么,北京医管局的成立,对医院来说,不就只是多了个婆婆、换汤不换药吗?

  当前,中国公立医院为人诟病之处,一是对商业利润的追逐,漠视救死扶伤的天职,二是因长期行政垄断,缺乏有效竞争,服务质量低下,改善服务的动力不足。当前对公立医院的泛行政化管理,恰恰强化了医院对利润的追逐,同时也难以提供有效的激励。

  因此,“管办分离”的根本,不能简单地成立新的机构,而是应该通过机构调整,改变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泛行政化管理,彻底改变现有医院治理结构。此次北京市提出,公立医院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方向是正确的,但还远远不够。医管局作为监管机构,也应受到相应的监管和约束。

  在这方面,1990年成立的香港医院管理局或是个范例。1990年前,香港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理多家公立医院,效率低下,民众多有不满。1990年,香港成立了医院管理局,专门负责监管医院。该局属法定非政府部门的公营机构,对其约束最大的是医管局大会。

  根据《医院管理局条例》,医管局大会的职责是加强对医管局的监管,力求医管局在工作表现、问责和道德操守方面达到最高标准。目前,大会包括主席在内共有27个成员,包括23名非公务员、三名公务员、一名主要行政人员(行政总裁)。除了行政总裁,其它成员均不因其身份领取薪酬。

  改革后,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环境局负责医护服务的政策制定和资源分配,同时监察各项政策的执行。而医院管理局则负责接受财政拨款、管理公立医院、加强对医院的监督、负责执行公共医疗政策等。两者互不隶属,各司其职,已有“管办分开”之实。

  北京市如要实行真正的“管办分开”,就必须让医管局成为真正独立运作的机构;而医管局要想真正扮演好“教练员”的角色,也得有像香港那样集合各界代表人士的“医管局大会”,对其实施实质性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