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改革试点引入市场机制 住院费报销七成

来源:    日期:2012-05-07

  日前,广东省政府官网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扩大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在“湛江模式”、“番禺模式”成功经验基础上,今年选择汕头、肇庆、清远、云浮市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试点,明年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试点地区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平均达到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六倍以上。

  《方案》还要求,政府应当将引入商业保险的协议文本、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及支付流程等向社会公开,每年度公布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项目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严格审计,维护参保人权益。保险监管部门要对相关商业保险机构定期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为解决居民大病致贫困境,《方案》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解决参保人治疗顽疾,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

  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补充医疗保险,对参保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补偿支付比例不低于50%,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长期护理保险、特殊大病保险等险种。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和追偿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