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组议价”招标 打破评分体系引争议

来源:    日期:2011-07-20

  近日,福建省开展了第八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其自创的“分组议价”引来业内广泛争议,由此带来的降价幅度恐怕要远远超过上一次招标。另据九州通集团业务总裁耿洪武介绍:“分组议价以前也出现过,这样的招标方式可以有效地增加中标药品品规的数量。”

  分组议价引发降价

  福建省分组议价的做法是,首先把需要招标的药品分组进行议价,按照《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议价规则》:“同议价组同生产企业的不同剂型、规格、包装的药品按照差比价规则比较限价,取限价最低值的品规作为指定代表品,并按代表品进行报价”。这种议价方式,就是把不同企业,不同品规、剂型的产品放在一起,以捆绑式的方式,进行竞价。业内人士戏称为“把黄瓜、西红柿、苹果放在一起比价”。

  然后,在组内的药品都要进行两轮竞价,在第一轮议价中,排名前50%的品规直接列为中标候选品规;余下品规进入第二轮议价。第二次议价报价降幅排名前25%的品规直接列为中标候选品规;余下品规列入遴选目录。

  福建招标把价格虚高较严重的药品单独拿出来分组招标。即使是独家品种,也要与所在同分组号的药品进行竞价。以昂贵的肿瘤药为例,被分为:政府已定价抗肿瘤治疗药组(B3组)和政府未定价抗肿瘤治疗药组(B4组)分别进行议价。郭凡礼指出:“分组议价对于降低高价药品的价格作用明显,虽然不是按照质量的层次议价,但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高价药品的价格。”

  打破评分体系

  去年下发的64号文件制定评分之后,根据质量层次划分企业,然后在不同质量层次进行竞价,其本质依然是比价格。而福建省根据中药、化学药、肿瘤药,以及是否国家定价进行分组之后,竞价不会出现较大的价格差距。

  从福建省此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第三质量层次的第二轮入围结果来看,入围企业的价格不会比被淘汰企业的价格降低很多。郭凡礼指出:“双信封招标模式为技术标与商务标相结合;而分组议价的招标模式开标即确标,可以避免两个环节时间过长,从而衍生不良行为。相对于双信封招标‘唯低价是取’的模式,分组议价的招标模式可以避免企业为了中标而不顾成本过度追求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