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在中国医药卫生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结题

来源:    日期:2011-08-24

  8月5日,《药师在中国医药卫生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课题研究结题会在大连市召开。100多位来自全国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药师、医生和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等领导参加了会议。

  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昌雄首先做了《项目成果汇报》。他说,为了明确药师在中国医药卫生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确保患者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帮助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和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在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开展了《药师在中国医药卫生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课题研究。

  陈昌雄介绍说,该课题从2009年7月开题至今已进行了2年。课题由7名子课题专家与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共同完成。这7位专家分别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临床药理研究所曾繁典主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天坛医院药剂科赵志刚主任、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刘皋林主任、青岛市市立医院药剂科王少华主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药剂科张幸国主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药剂科杜光主任和武汉军区总医院药剂科汤韧主任。在课题研究的两年中,应各位药师要求,课题组开展了“药师在基层医院中的地位与作用基本情况调查”。在各位子课题专家报告的基础上,整理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中关于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相关规定的差异对比,并提出本课题组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最后对子课题专家的各报告做出了基本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课题研究内容的总报告。《报告》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对提高我国药师的地位与作用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建议:从制度上逐步改革“以药补医”体制;以临床药学服务作为“医保”报销的条件之一;加强医疗机构药师的教育;完善关于医疗机构药师职责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药师在医疗机构的地位和责任;医疗机构明确药师的具体工作职责;从基层医疗机构为着手点开始普及药学服务。

  在结题会上,7位专家或他们的代表分别就各自负责的子课题“药师在重大应急事件中的作用”、“药师在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服务中的作用研究”、“药师在临床医疗团队中的作用”、 “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药师在医院日常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于药师的政府管理体制”、“法律与政策”以及“药师在汶川地震中的作用”做了主题报告。 

  参加会议的还有国务院参事张鹤镛;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许嘉齐;卫生部医管司李庆;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曹立亚。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副书记杨世民教授和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临床药学与药事管理系史录文教授等药事管理专家也参加了讨论。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瑞霖主持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