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监管应建长效联动机制

来源:    日期:2011-09-26

  在9月21日召开的全国卫生系统医疗广告监测和行业管理经验交流会上,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副司长孙阳提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工商、宣传、广电、通信管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执法协作,搭建“卫生—工商—媒体—网络信息平台”,建立部门间通报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逐步建立起医疗广告监管工作的长效联动机制。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处长江雁明表示,相对于其他类别的广告,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问题仍比较突出。目前,省级卫视频道、党报、党刊的医疗广告比较规范。但是,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依然是违法现象最多的三类商品和服务广告,在一些地区和部分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的现象还很严重。 

  江雁明说,民营医疗机构是医疗广告发布的主体,在管理中也有一些难题和挑战,卫生行政部门对民营医疗机构应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投入,建立严格的医疗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合理配置民营医疗资源,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他建议卫生部门依托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以诚信服务赢得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