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被疑“管得太死” 地方放行目录外药品

来源:    日期:2011-09-20

  当国家层面还在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之时,一些省份正悄然为非基本药物放行,允许它们再度进入基层医疗机构。

  最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安徽省近日推出了基层医改的最新版本——允许中心卫生院在国家版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目录药物外,从新农合药品目录和医保目录中,增加不超过总量15%的药品。

  在此之前,山东、浙江、江苏等地已有非基本药物进入基层医疗机构的先例,有的甚至把增补药物的权力下放到县一级。

  而2009年8月底正式出台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307种基本药物。

  针对地方“放水”的现象,卫生部药政司人士表示,理想的状态是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连(地方)增补都没有”。但是,他同时承认,考虑到基层稳定,卫生部也不是过分苛求严格执行,实际上默许了地方为非基本药物“开口子”。

  而在某跨国药企驻长三角人士看来,这反映了基本药物制度不够完善严密,也不排除药企持续公关的作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处长沈焕根也建议,放开对基本药物用药种类的限制,通过零差率销售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基本药物制度不改,肯定要出问题。”卫生部政策与管理专家委员会驻上海专家认为,制度不可能推翻重来,但药品零差率销售会是政策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