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抗生素购销行为将被严格监控

来源:    日期:2011-08-30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于9月出台,对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数量的限定不会放宽;同时有观点认为,此政策也是为了推进医药分开而在抗菌药物领域进行的试点。

  “按进度,新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在9月份正式下发。”在8月6日召开的中国医院药学论坛上,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服务管理处马旭东明确指出。

  在国务院法制办8月5日公布的新征求意见稿中,由于没有提到“三级医院50种,二级医院35种”的具体限制指标,令不少企业感觉松了一口气,甚至认为,卫生部并不打算将限用令进行到底,这“对行业负面影响小于预期”。

  不过,事实并非如此。从目前看来,新《办法》并不会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有所松动。“新《办法》是法规性文件,不能频繁更改,对于数量和品规,更不会体现在文件里,但并不是不提出这个指标就不再执行了。”马旭东强调,随后卫生部就会公布具体的2011年整治方案和规范的细则,其中,对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数量的限定,仍然是三级医院50种、二级医院35种,不会放宽。

  对此,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指出:“新《办法》对于医药行业的发展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甚至比2006年抗生素大规模降价所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毕竟这次是以法制化的形式出台,其力度将超过以往任何行政手段。

  毋容置疑,对于医院使用抗生素的种类和数量进行严格限制,将成为未来抗菌药物管理的常态。

  马旭东表示:“50/35种是2011年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除了品种数量,医院在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水平上也要加强监控。”

  有业内人士甚至认为:“50/35种只是阶段性目标,随着抗菌药物整治的深入,品种数量的限制还会更紧。以喹诺酮为例,我国使用的品种数量多达20种,而美国只有6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