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医保药品目录即将调整

来源:健识局    日期:2019-02-20

  我国医药市场结构将迎巨变。

  据新华社消息,2月11日,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加快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频率,把更多救命救急的抗癌药等药品纳入医保,缓解用药难用药贵。相关工作要做实做细,严格管理,让更多患者切实得到实惠。

  另据相关人士透露,国家医保局已经将医保目录调整纳入了2019年重点工作之列,除了抗癌药等重大疾病用药,慢病用药、罕见病用药、儿童用药,也将是医保目录扩容的主力军。

  而在今天(2月19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证实了这一消息

  将研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管理办法,将从药品准入的基本条件、专家的评审程序以及谈判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在这个文件里要明确建立药品动态调整的机制。

  开展2019年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我们将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核心,做好临床需求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之间的平衡,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救急救命的好药按照规定的程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不断地提升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

  熊先军表示,在2019年将开展的新一轮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中,将对那些救急救命的好药,通过专家评审和通过药品准入谈判来纳入医保。在这个过程中,抗癌药特别是一些新的抗癌药价格都很贵,将通过谈判降价。通过纳入医保,以量换价的方式来降低抗癌药的价格。

  我国自2000年发布第一版国家医保目录以来,先后经历了2004年、2009年、2017年三次修订。这样的调整周期,加上由于三医联动等原因,药品真正进入临床耗时过长,患者用药无法满足。早已有业界权威人士呼吁医保目录调整周期缩短,或者动态调整。

  而这也是医保部门既定的方向。早在机构改革前,还在人社部医疗保险司任司长的陈金甫就曾公开表态,已做了专项部署,会尽快启动建立药品的动态调整机制,尽可能把更多临床价值高、治疗急需的药品纳入支付范围。

  事实上,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已经开始了。2018年国家医保局履职以来,已有17种抗癌药通过谈判纳入国家医保乙类范围。截至2018年11月,所有省份都按照谈判结果进行挂网采购和医保支付。

  机构改革后,医保部门已陆续承接药械采购权、医保支付、药品及医疗服务定价权等职能,三医联动已在一定程度上激活。而在抗癌药等药品迎来利好的同时,辅助用药、中药注射剂等疗效、安全性未得到证实、认可的药品将失去市场。

  分析人士认为,未来随着4+7带量采购试点落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以及医保支付标准的最终确定,我国医药领域的新秩序正在建立。